沈河区桃源街114号建筑群。
在如今的沈河区桃源街114号,历史上曾有一个大门朝东开的大院子,院子中央为小型圆形广场,周围围绕西洋议政建筑,高坡度的房顶铺有铁瓦,每栋建筑的外墙砖雕极其精美,堪称一绝。这个院子中的建筑整体呈品字形,中心建筑为一栋主体二层,入口局部升起为四层,上有穹顶的欧式建筑,南北两侧各建有配楼。如今至余南配楼,其余建筑均已无存,这就是奉天省谘议局,那座宏伟的中心建筑就是奉天省谘议局议场。
这个建筑群建成于1910年,日俄战争后清政府学习日本进行改革,宣布预备立宪,1907(清光绪二十三年)年清政府开始筹建资议院,同年10月清政府正式下令模仿西方立宪国家议会体制,开始在各省筹备咨议机关,1909年清宣统元年9月,奉天省咨议局正式成立,1910年(清宣统二年)奉天省咨议局建成使用,1912——1918年之间奉天咨议局成为全省最高权利机关,1929年张学良东北易帜后,该建筑群先后改为国民党奉天省党部、奉天省高等审判厅、监察厅。沈阳解放后,为沈阳军区军法处使用。
值得称道的是,该建筑群在建筑风格方面颇有特色,属于典型的巴洛克风格建筑。建筑墙体由红砖和青砖构成,大楼四角和窗柱都有精美的罗马柱头,柱头由红砖雕刻而成,楼顶为铁皮顶。大楼内部结构以木制为主,楼梯都是木制的。楼中以中国砖雕技术雕刻的花饰,结合了东西方艺术,无论是平面造型、立体造型还是光影效果,都极为美丽。
如今仅剩的南配楼明显破旧。山墙、壁柱、檐部、线角、门窗、墙体、地板、棚顶等破损严重。作为沈阳市有指标意义的文保建筑,长期以往,楼将不楼,可见,作为文物保护单位,该小楼未来的养护任重而道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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